1-3月,佛山51家陶卫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作者:佚名 来源:陶城网 2020-03-27 14:31阅读量:次
2020年1-3月,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十余次行政处罚公告,共涉及277家企业,其中包括51家陶瓷、卫浴企业。 据悉,被行政处罚的51家陶瓷、卫浴企业因涉嫌长期停业未
2020年1-3月,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十余次行政处罚公告,共涉及277家企业,其中包括51家陶瓷、卫浴企业。
据悉,被行政处罚的51家陶瓷、卫浴企业因涉嫌长期停业未经营,被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通知》和《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经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和实地核查发现,上述51家陶瓷、卫浴相关企业,均自登记成立并领取《营业执照》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构成了长期停业未经营行为,依法应受到行政处罚。
连续两年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未依法正常纳税、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根据公告显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企业均为连续两年以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并且多数因未按时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已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核查发现,有企业从2015年起未进行纳税申报,且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且无法取得联系。
记者查询获悉,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4)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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